《四行通钞》
——民国四大国家银行流通纸钞珍藏册
l 中国第一套法币改革统一发行的纸钞
l 首次集合民国四大国家银行法定纸钞文物遗存
l 首部展现民国金融货币历史的实物珍藏册
回顾中国近现代金融货币史100年发展历程,代表现代货币制度改革先驱的文物遗存--民国四大国家银行流通纸钞珍藏册《四行通钞》,首次面向全国发行。
这套《四行通钞》甄选了民国时期的中央、中国、交通、中国农民四大国家银行发行的国家法定纸币,共包括:中央银行纸钞2枚、中国银行纸钞2枚、交通银行纸钞2枚、中国农民银行纸钞2枚。
民国四大国家银行流通纸钞珍藏册--《四行通钞》编号限量发行5000套,由中华文物收藏品司法鉴定中心逐枚鉴定,均为原版真品。
《四行通钞》历史背景:
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与三十年代之交,中国因受国际金价及银价波动的影响,白银不断外流,银本位币制难以维持,国内的货币发行也未趋统一,杂乱不堪。国民党政府于1935年实行“法币改革”,禁止银元在市面上流通,并强制将白银收归国有,由中央、中国、交通、中国农民四大银行发行的国家纸钞,规定为“法币”。
四行通钞是民国国家银行,包括其前身和结束后的纸币的简称。四行通钞从1895年民国国家银行第一枚纸币诞生到1961年台湾“中央银行100元”未发行的半成品,四行通钞不断见证着历史。
四行通钞的发行有效地统一了全国的货币,也有力地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;同时,四行通钞的发行也是一种新的货币制度进步,是中国经济向现代化方向发展过程中不可跳过的一环。
四行通钞既是民国政治、军事、经济、文化的历史缩影,也是书法、绘画、雕刻、印刷的艺术精品。时至今日,大多为历史所湮没,存世极少而较为稀罕,旧的少,新的就更少,因此四行通钞为海内外藏家钞客们所钟爱。
附:民国四大银行简介
一、中国银行
1912年1月1日,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前夕,前大清银行总分行号均先后停业。原大清银行帮办陈锦涛、上海分行经理宗汉章,在驻沪大清银行原股东的支持下,请求南京临时政府将上海大清银行改组为中国银行。上海中国银行于1912年2月5日开业,南京分行2月15日开业。1912年4月1日北洋政府重新成立中国银行筹备处,并于1912年8月1日在北京正式成立中国银行,同时将上海中国银行改组为分行。1913年月4月15日,北洋政府公布了中国银行第一个则例。
中国银行为官商合办的股份有限公司,总行设于北京,资本额为银元6000万元,官商各半。总裁副总裁由政府直接任命。
中国银行从1912年2月成立即开始发行纸币,至1942年6月底止。
二、交通银行
交通银行是由官商合办的股份有限公司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年)筹备,1908年3月4日开业。清朝末年,交通银行是享有代理国家发行纸币权的银行。1916年,北洋政府明令交通银行、中国银行同具中央银行性质。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,该行又是国民政府指定的国家银行之一,与中央银行、中国银行、中国农民银行并驾齐驱,俗称四大行。
交通银行历年发行各种纸币到1936年12月止,共发行大银元票741839528元,辅币券2723203余元,小银元票39068499余元。交通银行所发行的纸币计有:银两票、大银元票、小银元票、铜元票、辅币券五种。其中银两票有2版,大银元票11版,小银元票4版,铜元票4版,辅币券3版。
三、中央银行
1928年10月5日国民政府颁布《中央银行条例》并着手筹建中央银行,并于1928年11月1日在上海正式成立。国民政府授予该行一切中央银行应当具备的特权。同时将原由中国银行、交通银行分享的经理国库,经募国内外公债等特权全部收归中央银行办理。1935年11月国民政府改行法币后,将中央银行、中国银行、交通银行所发行的纸币均定为法币。1942年7月国民政府决定取消中国银行、交通银行的纸币发行权,并将两行发行准备全部移交中央银行接收、保管。此后,中国货币发行权全集中于中央银行。中央银行于1928年11月1日开始发行纸币。其时所发行的品种计有:银元票、铜元票、关金券、法币、金元券、银元券及辅币券。面额分为:壹圆、贰圆、伍圆、拾圆、伍拾圆、壹佰圆七种。辅币则有:伍分、壹角、贰角三种。其后,随着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,国民政府眼看大势已去,指令中央银行无限量发行金元券、银元券,而且面值越印越大,首次出现千元、万元、十万元、百万元面额的钞票。
四、中国农民银行
1932年,国民党在对中共所领导的红军进行第三次围剿失败后,为准备东山再起进行第四次围剿,并企图以经济打压红军。
国民党政府除积极筹备农村金融组织外还同时公布《匪区内各省农村金联救济条例》。加强对农村金融的控制。1933年春,国民党发动的对红军第四次围剿又惨遭失败。为了继续发动第五次围剿,1933年3月正式成立“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”,1934年10月红军作战略性大转移,进行了举世闻名的二万五千里长征。此时,国民政府感到仅有四省农民银行,其实力有限。为适应其围剿红军的需要,认为必须在红军长征途中增设机构,掐断红军的经济来源。于是决定将四省农民银行更名为“中国农民银行”,于1935年4月1日正式成立,并发行钞票。后来“中国农民银行”也成为民国政府维持其在中国统治的四大财政支柱之一。